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联盟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于8月20日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采购共纳入56个品种,品种数量接近前两批之和。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机制;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确保使用;坚持高质量标准,第三批集采仍将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到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类疾病等共56个药品品种。

从第三批开始,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运行。集中带量采购对患者达到了减负担、促可及、提质量、强保障的效果,对医药企业产生了降成本、稳需求、助推广、促研发的作用,既保障了民生,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受到人民群众和中选企业的高度认可和积极拥护。

在疫情期间,群众面对患者达到了减负担、促可及、提质量、强保障的效果,对医药企业产生了降成本、稳需求、助推广、促研发的作用,既保障了民生,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受到人民群众和中选企业的高度认可和积极拥护。

与此同时,疫情期间,群众面临就业和减收压力、企业面临市场需求和订单不确定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效果具有突出的意义,有利于更好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央视记者 张萍 郑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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