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所在的未来发行的新股,而可交换债券是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
2、可交换债券是交换原有股份并不新增股份。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公司的股本扩大;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下,并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
3、二者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二者期限的计算起始点都是自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但是可转换公司债是六个月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交换公司要经过十二个月后才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
4、主体不同。可转换债券是该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
5、发行债券的目的不同。发行可转债后集资是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则很多元:市值管理、股权结构调整、资产流动性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