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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基金今天发布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2年9月26日。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若截至2022年9月2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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