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经纬8月24日电 亿纬锂能24日盘后公告,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刘金成、刘建华、江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2022年11月以来,亿纬锂能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23.1亿元,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7日、5月18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和披露相关关联交易。
亿纬锂能董事长刘金成、总经理刘建华、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江敏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亿纬锂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亿纬锂能及刘金成、刘建华、江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亿纬锂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资料显示,亿纬锂能主要生产消费电池(包括锂原电池、小型锂离子电池、圆柱电池)、动力电池(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其电池系统)和储能电池。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009年10月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亿纬锂能24日收涨0.40%报49.97元/股,股价年内累计跌43%,总市值1022亿元。(中新经纬APP)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中新经纬(jwview)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