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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3月27日,据首都之窗网站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以适当方式将老旧小区中的国有闲置房屋和设施改造用于发展托育服务。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自办或委托第三方开办社区托育点,租赁国有企业房屋用于开展托育服务的,租赁期限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可适当延长。由各区牵头,市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支持,采取“一事一议”机制,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等问题。同时,《行动方案》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托育机构的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有条件的还可向附近居民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