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宅基地是农村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如果你身为一个农民却连一颗宅基地都没有,那你谈何说起在农村自建房屋呢?要知道现在农村不管是申请宅基地还是新建房屋亦或者是翻建房屋都是越来越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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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农村农业部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之后,宅基地又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在这部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及到了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转让等最新规定。笔者整理了下,其中有8大变化是值得咱们农民朋友注意的,大家仔细阅读,看完可以转发给有需要的农民朋友。
第一,超面积的一户多宅,无证房可以付费继续使用。例如河南、山东等地就率先开始了宅基地付费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其中以河南为例。如果你在农村自建房的面积不超过50平米的,按照每平米2.5元计算。如果超面积51-100平米的话则按照每平米5块钱计算,如果超面积101-200平米的宅基地使用费则要每平米10块钱,如果超面积201-300平米的则按照20块钱每平米计算,如果超面积300平米以上的农村房屋则建议集体收回。不过宅基地付费使用标准均是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所以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河南也仅作为参考。
第二,闲置的宅基地,国家鼓励农户出租或者自营来盘活,顾名思义现在农村有大量的闲置宅基地以及老旧房屋包括不限于废弃的工矿以及老旧学校等等。农村村委会或者农户都可以将这些闲置的房屋以及宅基地出租给有钱的老板来发展民宿或者地方特色旅游业以及特色服务业、特色手工业等等。不过在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出租的年限不能大于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视为无效。
第三,宅基地可以交易,不过限制颇多。例如宅基地只能在同村村民之间进行交易。而且宅基地交易出去之后,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等等。
第四,农村村民进城落户之后,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顾名思义农村农民进城不会剥夺农民在农村的基本权益,包括宅基地、房屋以及耕地等财产。不过也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有偿退出宅基地,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五,1986年前的宅基地,无论面积多大都是合法的。这里是指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房屋,房屋至今无改建、扩建,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宅基地均属于合法建筑,都可以办理产权。
第六,强迫村民搬出宅基地的,一定要经过村民的同意,不能强迫农民上楼
第七,任何单位和集体都不得强迫农民流转宅基地。顾名思义不管你是征收还是拆迁亦或者是村委会都不能通过强迫或者其他暴力手段来威胁农民流转宅基地,这里的流转宅基地是指宅基地的使用权抵押或转让。
第八,任何单位和集体都不得违法收回合法宅基地。例如以违法以及违法违建的名义强拆农民的唯一住房等等。
好了,文章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农村农业部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会给农村宅基地迎来的8个变化,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