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洲中古世纪的庄园包括:土地主、农奴、劳作设备、土地、粮食、衣物、城堡、林地等部分构成。

2、庄园经济的特点有专业性、封闭性、原始性、合作性。

3、典型的庄园中有一幢大屋或城堡,由田地、农舍、牧场和林地所包围,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庄园都能自给自足。


(资料图)

4、一些剩余的日用品可以与其他庄园作贸易以互补不足。

5、庄园土地属领主拥有,农奴负责耕作。

6、领主与农奴之间有互相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农奴提供劳役、耕作、缴税;而领主则必须分给土地、提供保护、执行司法。

7、领主在庄园中设置的生产设施,如磨坊、烤炉与榨酒设备,农奴必须付费使用。

8、庄园经济的特点:合作性。

9、庄园经济的一个特色就是“公社合作”,就是农奴必须共同生产。

10、由于经济的困难,各种农具与牲口都由领主提供。

11、所以农奴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因此必须共同耕作。

12、2、原始性。

13、中古欧洲的混乱导致庄园必须自给自足,退回到原始的经济。

14、货币经济可以说完全不存在,完全以物易物。

15、3、专业性。

16、随着中古时代演进以及城镇市场的发展,庄园开始变得专业化,能够更有效地生产少数几种商品,有些庄园会专门生产起士、猪只、葡萄酒或蔬菜来维持生计。

17、4、封闭性。

18、庄园并非理想的经济方式,其经济形态十分封闭,人们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维持生存,且是进步缓慢的生产单位。

19、这些都和当时的无序状态有关。

20、扩展资料庄园的特点为:庄园作为集体耕作,从根本上而言,无人可以单独拥有庄园内有一切日常生活的设施,包括耕地和耕地所需的动物和工具。

21、2、庄园内的公共设施很多,包括庄园主的私地在内,作为隶农的劳役,且具有优先权。

22、3、庄园成为一个不仅仅是经济行为的单位,而是集政治、法律、刑事(也包括经济在内)于一体的行政管理单位,彼此之间互部干涉,这也形成了中世纪日后分化的基础。

23、4、庄园的主人(地主)与他的家族、工人和侍从住在庄园的大屋或城堡中。

24、侍从由骑士和专业的士兵构成,用以提供防卫并随时准备为大领主执行封建的军事义务。

25、庄园越大,侍从就越多。

26、欧洲中世纪封建制下的庄园,就庄园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 领主的私有地。

27、 第二, 农民的份地。

28、 第三, 供放牧的草地。

29、 第四, 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30、 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则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 是位于高处,豪华的庄园主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

31、 第二, 简陋的农民茅舍。

32、 第三, 公共设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

33、 庄园内有一切日常生活的设施,从根本上而言,庄园作为集体耕作,无人可以单独拥有耕地和耕地所需的动物和工具。

34、 庄园内的公共设施很多,包括庄园主的私地在内,作为隶农的劳役,且具有优先权。

35、庄园经济是自然经济的一种,同时,自然经济在我国经济学界除了“自然经济”这个由英语的字面意思翻译过来名字外,也被形象地叫成“小农经济”,即“小型个体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模式”。

36、 特点就是:封建主拥有庄园,在庄园中使用农奴(无人身自由,终身及自己的后代都属于封建主,以罗马帝国时期奴隶、4-8世纪蛮族入侵时期战俘后代为主要来源)、雇佣自由农民(由破产的有人身自由的农民和破产市民等组成,庄园主雇佣其进行耕作,或者直接把农业用地分割出一部分来租给他们经营农业)进行农业劳动。

37、生产上自给自足,由于中世纪欧洲战乱频繁影响了经济发展,所以在生产技术改造方面远远落后于中国、阿拉伯等地区,生产力也就显得低下。

38、同时庄园收成分配上,农奴劳动部分完全上缴给主人,主人仅提供给农奴维持生存的必须物品和粮食;雇佣农民的收成则至少一半以上、有时甚至达到8成要交给封建主,一般长期采用上缴农产品的实物地租;在15世纪前后因对金银的需求量加大,慢慢向货币地租转变。

39、 封建主获得地租后,用实物形式向上一级封建主(比如骑士向封自己为骑士的男爵或伯爵,有时甚至是国王本人)交纳一部分收成,作为对上级的回报。

40、该收成比例并不统一确定,上一级封建主自己规定,一般是一成到三成。

41、同时封建主也要把收成的十分之一(按《圣经》规定的比例)交纳给天主教会,这就是天主教著名的“什一税”。

42、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农奴不用交纳“什一税”,因为他们的主人代替他们交纳了。

43、但雇佣农民在交纳完给封建主的实物地租后,要从剩余部分中交纳十分之一给教会,因为封建主只收取了他们租地耕种的费用,而没代替他们交纳该税务。

44、主要由耕地,壕沟,磨坊,封建城堡,公共牧场,教堂,农奴住宅构成。

45、下一个问题我也正要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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